充電樁的選擇:
充電樁分為交流充電樁和直流充電樁兩種。交流充電樁適用于具有車載充電機的電動汽車,工作電源為單相AC220V50HZ或三相AC380V50HZ,對應功率為7KW或21KW。主要有壁掛式和落地式兩種形式,占地面積小,安裝方便。直流充電樁,適用于不具有車載充電機的電動汽車,工作電源為380±10%,50-60HZ,對應功率為36KW(乘用車)或170KW(商用車)。具有恒壓充電、恒流充電、智能充電等多種方式。主要形式為充換電站,其中移動式充電站占地小、可移動,靈活方便。
交流充電樁(栓)應具備急停開關,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;交流充電樁應具備輸出側過流和短路保護功能;電動車充電站的選址應與配電體系的現狀等相交融,應盡或許挨近負荷中心并滿足負荷平衡、電能質量和供電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。充電樁其功能類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機,可固定在地面或墻壁,安裝于公共建筑(樓宇、商場、停車場等)和小區停車場或充電站內。
充電設施的申請建設流程
1·充電設施建設前,業主需向物業服務企業提交申請;施工單位施工前需向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相關證照復印件并簽訂《安全生產管理協議》。
2·充電設施建設完成后,由業主會同供電部門、施工方、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技術機構按照相關規定組織驗收,并邀請物業服務企業參與。
3·驗收通過后,由施工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的機構(街道辦事處)住建部門提交相關資料,并提供一套給物業服務企業存檔。